“你好,这里是某某中介,
您在XX小区刚买的房子,要出售或者出租么……”

近日,鲤城公安分局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经初步查证,该案共涉及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其中3名犯罪嫌疑人是房产中介从业者,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则因工作原因接触到大量个人信息,竟动歪脑筋干起了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勾当。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浮桥街道一小区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瑜
在江南街道某商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柯某
犯罪嫌疑人陈某升
犯罪嫌疑人吴某霖
犯罪嫌疑人李某
民警勘查现场
案情回放:今年24岁的犯罪嫌疑人吴某霖是鲤城区浮桥街道福隆星城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今年1月初,一名柯姓女子到店里咨询房屋出租事宜,闲聊中对方称手上有多个小区的业主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和手机号码,对方开价一千元。吴某霖则要求她先发一些信息,以便进行核实。随后,柯某陆陆续续分三次发了5个文档给吴某霖,其中都是一些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确认信息为实的吴某霖向柯某汇了150元。
不仅是从柯某处获取公民信息,为了开展业务,犯罪嫌疑人吴某霖还从另一中介公司总监李某处拿到了数千条小区业主个人信息。无独有偶,与吴某霖同在一家中介公司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升也大量买入多个小区的业主资料。
5月初,鲤城公安分局民警在福隆星城该房产中介内将吴某霖和陈某升抓获。落网后,两人对自己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民警发现,33岁的陈某瑜频繁出入房产中介,倒卖一些小区业主资料,他曾将部分资料卖给陈某升。5月20日,犯罪嫌疑人陈某瑜在浮桥一小区内落网。到案后,他供述,因曾在某物业小区当管理,他拿到该小区许多业主个人信息,后来他到不同的房产中介卖自己手上的资料,也从中介手上购买或交换一些楼盘业主信息,再抬价卖给其他中介。而27岁的犯罪嫌疑人柯某同样因为工作原因接触到大量业主资料,2014年至2017年,她在鲤城江南街道南环路一家管道公司工作,她主要负责统计和售后,有小区业主购买水管后,公司会为客户测试水管质量,去年4月份离职时她从公司拷贝了2万多条业主个人信息。
目前,吴某霖、柯某、李某、陈某瑜、陈某升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均被鲤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
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就是犯罪。
具有以下10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
●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链接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编辑:刘惠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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