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买卖手机卡、营业执照、对公账户、银行卡为各种电信网络犯罪提供了便利,已经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
为使社会公众清楚认识到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加大对买卖账户等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9月7日,南安市公安局对外公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由泉州市公安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泉州中心支行,对南安市公安局前期上报的218名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人员实施惩戒。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陈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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